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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扬州市通报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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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省卫健委新发布我市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李某,女性,36岁,武汉人。患者常住武汉市武昌区,其丈夫为我市江都区人,家住大桥镇启于村。1月21日,患者自驾车随丈夫从武汉返乡过年,当晚20:00抵达大桥镇启于村。1月24日晚患者出现发热症状,25日上午至大桥中心卫生院就诊,查血常规及胸部CT,均未见明显异常。1月30日上午再次出现发热伴咳嗽症状,至大桥卫生院就诊,复查胸片CT:两肺见散在多发絮状及磨玻璃影,由120急救车转送至江都区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现转至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入院后采样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呈阳性,经专家小组讨论,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这是我市第15例确诊病例,为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各项生命体征平稳。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患者抵扬后,1月22日全天在家中,未外出。1月23日白天在家中休息,晚上与丈夫自驾车去堂姐家串门。1月24日全天在家中,未外出。24日晚出现不适后至1月30日就诊前,均在家中休息,除家人外未接触其他人员。其密切接触者已排查清楚,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抗击疫情正处在十分关键时期。专家提醒:请从湖北来扬州、去过湖北以及途经湖北来扬州的所有人员,主动、尽快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连续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测两次体温。条件允许时尽量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减少与家人密切接触。其他家庭成员同处同一房间时,应佩戴口罩,及时清洁消毒双手,不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餐具需清洗消毒后才可再次使用。保持家居清洁,可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进行居室消毒。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居家隔离戴上口罩就近到官方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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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扬州通报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月1日:扬州通报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1月29日:扬州通报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1月28日:扬州市通报第5例确诊患者详细情况


1月27日: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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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责任编辑:孔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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